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6-04 21:43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6-04 21:56

您好,这个不矛盾,就是交易里 权利方 和 义务方 的区分。书上说的 购进或售出某种资产的权利 专指买方(持权人、多头)——咱交了权利金,手里攥着的就是选择权:看涨就有权按价买,看跌就有权按价卖,市场不对劲直接放弃,最多亏掉权利金,所以叫 只有权利无义务 ;而卖方(空头)是收了钱才承接履约义务,只要买方要求行权,哪怕亏钱也得配合成交,因此卖方对应的是 义务 而非该定义中的 权利 。
这一结构在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12号)中有明确体现,即买方支付权利金获得行权权利、卖方缴纳保证金承担履约义务,配套财政部财会〔2017〕14号新金融工具准则也规定期权作为衍生工具,其行权权利归属买方、履约义务归属卖方,双方权责分列于合约始终。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开进来的什么就开出去什么?做成收入,是主营的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2019-12-20 14:38:26
你好,学员,直接冲400的,学员
2022-03-17 14:43:12
语音回放已生成,点击播放获取回复内容!
2024-08-16 08:57:35
你好,这个已购进的价格记入
2022-01-12 09:00:51
这个与报表的格式设计没有关系,暂估的以后可以冲回的,这样还是以实际结算的单价为准。
2022-04-07 21:01: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