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消费税申报表除了 消费税及附加费申报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 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表单 这些表单外还有其他组成吗。另外哪些是必须填的,消费税是季报还是月报。
纸轩
于2026-06-01 18:29 发布 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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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6-06-01 18:31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参考资料】,现就您的问题整理答复如下:
一、酒类消费税申报表的组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及相关的申报表整合文件,目前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含白酒)的主要表单组成如下:
主表: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这是整合后的核心申报表,系统会根据您登记的消费税征收品目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附表(通用及酒类专用):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用于填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用于报告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情况。
《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随消费税申报时一并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新增附表,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由白酒生产企业填报,区分销售给关联及非关联单位的情况。
《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新增附表,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存在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填报。
《生产经营情况表》:为年报,由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附送。
关键点:您提到的表单列表基本涵盖了主要组成部分。根据最新公告,新增了《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同时《生产经营情况表》也是组成部分之一。原《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在申报表整合后,已改为填报通用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二、哪些是必须填的
是否为“必填”取决于您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
表单名称必须填报的情况说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所有酒类消费税纳税人 核心主表,是必须申报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发生外购啤酒液连续生产啤酒,或外购/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葡萄酒业务的纳税人。 未发生上述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发生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业务的纳税人。 未发生业务则不填写。 《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所有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随消费税一同申报。《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 白酒生产企业必填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 存在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 必须填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情况表》 所有酒类消费税纳税人 此为年度报表,并非每月/每季都报,只在次年1月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生产企业销售的白酒产品已经由税务机关核定了最低计税价格。 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附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 作为受托加工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时填报,不再填报原《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总结:对于绝大多数酒类纳税人,《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和 《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是必填的。白酒生产企业还需填报新增的**《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 和 《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
三、消费税是季报还是月报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既可以按月申报,也可以按季申报。主要规定如下:
按季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及《消费税暂行条例》,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特别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消费税也按季申报。
按月申报:如果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按月申报。
具体操作: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的“我的信息”或“税种核定”功能中,查看税务机关为您核定的具体申报周期。
重要时间提醒:根据最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新增的《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自2026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启用。按月申报的白酒纳税人自 2026年6月 纳税申报期起填报;按季申报的白酒纳税人自 2026年7月 纳税申报期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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