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期末留退税的第二类房地产开发业,申请 问
不是用第 6 个月金额直接算,而是用第 6 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减去 2019 年 3 月 31 日留抵税额的差额,再乘以进项构成比例和 60% 来计算应退税额。 答
这个答案是错的吧是/不是+吧 问
您好,可以发一下答案吗,我看下公式这个的 答
老师,企业是一家印刷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印刷专供设 问
清理残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原值-折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变卖开票 借:银行存款 收款金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申报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如果你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购入时已经抵扣进项按13%;如果未抵扣进项按3%开票,减按2%申报,只能开普票。如果是小规模按1% 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余额平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答
老师,公司日常报销开的公司名头的发票有什么用啊, 问
您好,这些可以计入费用中,能减少利润 答
老师,我们合同金额是26000 交货后票也开的是26000 问
您好,这个没事,不影响的 答

公司吸收合并手续复杂吗?
答: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与公司新设合并不同,公司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所需提交文件: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3、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如果两个公司的员工合并到一家公司需要走什么手续???
答: 你好!重新签劳动合同就可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要办哪些手续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公司合并的,可以一方解散办理注销,另一方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双方都注销,然后合并设立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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