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5-19 11:4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5-19 11:53

您好,个税计算上:那步144000+42000-42000是多此一举,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本来就是直接在公式中减掉,不用先加进工资再减。正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60000-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得出结果再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第二档是应纳税所得额36000小于等于X小于等于144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咱人为把工资从144000虚增到186000再减回去,会导致累计预扣时跳档多预缴个税,年终汇算反而要补税。

 加进去多计提工资当研发费用 :不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只允许归集实际发放给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真实工资薪金及五险一金,咱为抵个税凭空多提的42000工资没有真实发放和研发工时记录,属于虚列成本、虚假申报加计扣除,汇算清缴会被纳税调增并处罚,严重的按偷税论处。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42000 和个人拿到的工资是两码事,它本来就已帮咱了个税,不能转成公司工资再入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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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可以加计扣除
2024-07-06 09:23:39
申报年报时候研发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是指公司应发工资
2018-11-07 17:06:01
你好 你要按照8个来填写的,这个10个只是你账上的,但是8个是你对外报出的数据的
2022-05-09 21:20:08
因为第四季度不允许加计扣除的,只能汇算清交,作了预缴的时候,只有第三季度可以。
2023-01-16 15:26:32
研发人员的工资计入研发支出
2020-06-28 2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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