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温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6-05-10 22:00

同学,你好,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仅可以据实扣除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还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额外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这一机制称为加计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核心税收优惠政策。
 
一、核心扣除规则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按研发成果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分为两种处理方式:
(一)未形成无形资产(费用化处理)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即实际扣除总额=实际发生额×(1+加计扣除比例)。
举例说明:企业2023年发生费用化研发支出100万元,据实扣除100万元后,加计扣除比例100%,可再加计扣除100万元,当年合计税前扣除200万元。
(二)形成无形资产(资本化处理)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即税前摊销总额=无形资产成本×摊销比例,摊销年限通常不低于10年。
举例说明:研发形成无形资产成本100万元,摊销比例200%,则税前摊销总额为200万元,按10年摊销,每年税前摊销20万元。
 
二、现行加计扣除比例
企业类型 费用化加计比例 资本化摊销比例 执行时间
全部适用行业企业 100% 200% 自2023年1月1日起长期执行
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 120%(限定期内) 220%(限定期内)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2026年新规) 120% 240% 自2026年1月1日起
(一)通用政策:10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在税前摊销,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特殊行业优惠:120%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费用化),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20%在税前摊销。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特殊说明
根据一般信息,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40%在税前摊销。但该政策目前尚未找到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正式公告原文印证,建议关注官方后续文件发布。
 
三、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以下七类:
1.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 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摊销费用
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 其他相关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情形
(一)负面清单行业
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
1. 烟草制造业
2. 住宿和餐饮业
3. 批发和零售业
4. 房地产业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娱乐业
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判断标准:负面清单行业业务收入占比超过50%的企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不属于研发活动的活动
以下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等)
3.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三)其他不适用情形
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或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加计扣除。
 
五、特别事项处理
1. 委托研发: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 委托境外研发: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且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
3. 合作研发: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 集团集中研发:企业集团对技术要求高、投资额大的项目集中研发的,可按合理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六、政策沿革及备案要求
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2008年以法律形式确认,比例50%;2015年放宽范围并明确负面清单;2017—2018年提高至75%;2021年制造业提至100%;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至100%;2023年将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用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方式。企业需留存以下资料备查:研发项目计划书、立项文件、研发人员名单、费用分配说明、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汇总表等,保存期限为10年。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特定行业的适用条件或具体申报流程,请告知企业所属行业,我可以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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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申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规范2017年研发费加计扣除规范的文件有三:财税〔2015〕11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税总函〔2016〕685号文件.按照三文件要求,2017年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只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申报,并做好加计扣除项目资料备案工作即可.
2022-10-15 20:24:20
您好 多出来的375万可以抵减利润
2022-06-07 13:42:17
您好 汇算清缴的时候填表就好了
2022-03-04 13:27:21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其实就是版本不同而已
2022-02-22 22:19:00
关键是你们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没呢?
2022-01-28 16: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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