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温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6-04-27 19:10

同学,您好,您的理解基本正确,但有重要细节需要澄清。“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实都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它们的产生路径、性质及后续处理规则存在根本区别。
 
1. “分类”与“指定”的区别
特征 其他债权投资 (分类)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 
适用工具 债权工具(如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本金+利息”的基本借贷安排。 权益工具(如股票、股权)。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本金+利息”测试。 
决策逻辑 是强制分类的结果。当金融资产同时满足:(1) 业务模式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2) 通过“本金+利息”测试时,必须分类为此类。  是管理层的选择权。仅在初始确认时,对符合条件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以选择指定为此类。该选择权并非强制。 
依据条款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十八条。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十九条。
后续计量核心差异 1. 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 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需重分类至当期损益。 1. 不计提减值。
2. 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转入损益,而是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简单来说:“分类”是基于客观标准和测试的必然结果;“指定”是基于主观意图和符合条件前提下的主动选择。
 
2. 关于后续重分类的规定
这是两者另一个关键区别,规则截然不同:
 其他债权投资 (分类)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 
能否重分类 可以,但有严格限制。 绝对不可以。
重分类条件 仅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时,可以在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三类债权工具之间进行重分类。业务模式变更被视为重大且罕见的事项。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后续无论持有意图如何改变,都不允许进行任何重分类。
准则依据 准则第六章“金融工具的重分类”明确规定,且仅适用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本金+利息”的金融资产(即债权工具)。  准则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多个权威解答(如陈版主回复)均明确指出,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重分类规定。 
总结:只有债权类的“其他债权投资”在业务模式发生重大变更时可能重分类;而权益类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一经指定,终身不得变更类别。
 
3. 重要补充:新旧准则衔接时的特殊处理
在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如2019年1月1日)时,对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投资,企业可以基于执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重新决定是否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不是后续持有期间的“重分类”,而是准则转换时的一次性衔接调整。一旦在转换日完成指定,后续同样不得撤销。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ABD 根据规定,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023-12-31 21:31:22
您好 这种抵消之后,相当于债权实际上不存在了 债务跟债权抵销了
2023-08-18 01:11:19
您好,同学,是这样子的
2023-09-05 14:06:31
A,C 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4-04-04 16:49:24
您好,你的负债这么多吗
2022-10-13 15:30: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P2,这里为什么不是取最高(1400+1400)÷2=1400?沿边界

    边界同一处昼夜超标:按昼夜均值(最高 %2B 最低)÷2 边界不同位置 2 处超标:分别算每一处税额,相加合计,不是 ×2 你误区 两处超标 ≠ 最高值 ×2 而是: 甲点位算一笔环保税 乙点位再单独算一笔 两笔正常相加,不是直接翻倍 为什么不(1400%2B1400)÷2 昼夜分贝一样,平均本来就是 1400 两处点位,就要 1400 %2B 1400 = 2800 不是平均后再算

  • 老师工业燃料油发票编码是多少呀谢谢

    同学,你好 *燃料油*工业燃料油 10701010401

  • 请问出口的,客户是印度公司,抵运国是印度,付款是他

    提单收货人可以写香港公司,不影响退税,关键要把合同、报关、收汇对齐,并备好三方协议 / 指定收货说明。 合规填写要点 提单:收货人 Consignee 填香港公司;通知人 Notify Party 填印度终端公司,备注可写 “为香港公司指定收货人”。 报关单:境外收货人填香港公司(合同买方 / 付款方);运抵国填印度。 合同:明确香港公司为买方、印度公司为指定收货,留存合同与付款凭证。 收汇:香港公司付款,与报关单、合同主体一致,做好核销。 退税与外汇 税局看三流一致(合同 / 单证 / 资金),单据指向香港公司、付款来自香港公司,通常可退。 外汇按 “谁出口谁收汇”,香港公司付款属正常三方贸易,提供三方协议 / 说明可通过核验。 备齐资料备查 出口合同(含指定收货条款)、商业发票、提单、报关单、收汇水单、三方协议或指定收货说明。

  • 老师,汇算清缴30-其他项,累计折旧,都怎么取数呀

    您好,您是要调增吗?

  • 老师,如果电商平台一季度没有收入,但是电子税务局

    增值税按开票金额申报,企业所得税按账面 0 收入申报,属于正常税会差异。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