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6-04-13 22:44

朋友您好,答案:C
A错: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B错:补价比例 40 /100 = 40%,大于25%,视为货币性交易。
C对:双方均为非货币性资产,且补价比例 5 /60=8.3%,小于25%,符合准则。
D错:增发股票属于权益性交易(筹资行为),不适用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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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我看你这个是有标准答案的,你可以具体说一下是哪个点不明白,这样好针对性的为你解答
2022-04-07 15:22:37
同学您好, 2018年1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2000                 —利息调整  60   贷:银行存款  2060 2018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2000*5%=100, 投资收益=2060*4.28%=88.17, 借:应收利息  100   贷:投资收益  88.17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1.83 摊余成本为不含公允价值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所以摊余成本=2060-11.83=2048.17,答案选D
2022-03-06 17:22:59
你好 “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为加,贷方为减)-“存货跌价准备”
2023-05-08 21:03:34
(1)①E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题目中是见票后3个月付款,自见票日即承兑日4月10日开始计算3个月,到期日是7月10日。在本题中,提示付款期限为7月10日~7月20日。 ②商业汇票的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将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2)E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的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3)如果E公司于2017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丧失。根据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持票人E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被拒绝付款后,应当在6个月内行使追索权,否则该票据权利归于消灭。 (4)如果E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其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2016年7月10日,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在2018年7月10日之前并不消灭。 (5)如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不构成票据质押。根据规定,如果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2022-04-14 20:09:30
【答案】 (1)本案例中,中通公司在越南投资采用了出口和合资经营的进入模式。 ①出口。“中通公司进入越南市场的第一步不是在越南投资建厂,而是成立中通越南代办处,销售中通公司在中国生产的产品”。 ②合资经营。“到2004年,中通公司开始在越南建立合资企业,生产经营电信终端设备,并对合资企业中的越南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2)本案例中,中通公司进入越南市场所选择的目标市场区域路径是传统方式(或连续方式)。“中通公司把国际化经营的目标市场首先选定在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越南。这是基于中通公司管理层最简单的考虑:中国与越南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比较接近,对于公司而言,在越南国际化经营难度相对较小”。 (3)本案例中,中通公司在越南市场所采用的竞争战略的类型是成本领先战略。从市场情况考察,中通公司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具备以下条件: ①产品具有较高的价格弹性,市场中存在大量的价格敏感用户。“N国人均GDP较低、市场对产品价格敏感用户较多"。 ②购买者不太关注品牌,大多数购买者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产品。“欧美国家大企业难以满足市场大多数需求”。 ③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消费者的转换成本较低。“中通公司比欧美企业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以数量优势占领市场”。
2022-04-14 1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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