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投入与回报各50%),B公司包经营C公司的加油站(C公司仍然是会计主体),在C公司的加油站营业利润达到合同约定金额时,超出部分为B公司的利润。 A公司 销售成品油 给B公司 ,B公司 销售成品油 给C公司的加油站 。A公司是主要供货商,几乎没有其他供货商。 为使C公司的加油站达到运营状态,需要对办公场所、食堂、员工宿舍进行装修,并采购办公用品、文件柜、床、厨具、电脑等,A公司与C公司之间没有租赁,免费使用,所有权是A公司,这些费用都是有A公司支付的。 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税法上认可吗?2、A公司购进的电脑在加油站免费使用,计提的折旧是不是需要全额调增? 3、A公司支付的装修费、购买厨具的费用,是否需要全额调增?

越努力越幸运
于2026-04-12 22:04 发布 2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4-12 22:04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的哈
2022-09-15 20:40:47
你好,这个你就工程服务*XX项目*
2023-04-17 16:38:28
你好 1; 支付经营权的 业务记入 成本去 ;取得收入 到时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 到时报税即可
2023-03-17 17:38:05
你好,学员,这个可以的
2023-07-29 09:18:38
你好!这个建议你是什么费用就做什么科目,不要都计入开办费
2024-05-10 14:03:2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朴老师 解答
2026-04-12 22:08
越努力越幸运 追问
2026-04-12 22:19
朴老师 解答
2026-04-13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