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设计单位,于XX公司签订合同,实际付款时,对方开来的发票为XX公司分公司,收款也是XX公司分公司,这样对于我公司来来说有何风险,以及财务和税务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

兰
于2018-07-12 13:06 发布 1362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7-12 13:10
当时你们合同上面是怎么约定的,你是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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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应该是你支付给谁,用谁来开发票。
2023-04-12 11:21:54
你好,同学
可以的,这个不影响
2022-01-27 14:29:02
按照某某材料来做的。
2024-08-27 10:32:48
同学你好
这个是有效的
2022-06-01 14:10:09
你好; 意思是总公司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吗? 你们 合同里面是否有注明这些 ;如果没有注明需要有补充协议或者改主合同的
2022-05-06 1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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