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A、B两个公司,A是B的股东,占30%。有一部分人员劳动合同是跟A签的,工资是两家公司各一半发的,都是研发人员。这种情况有必要让这些人员分别跟两家公司签合同吗?一家全日制,一家非全日制,因为两家公司再同一个地方办公,考勤是考在A公司的钉钉系统的。这种情况会有税务风险吗?
安琪儿
于2026-03-24 17:25 发布 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税务风险及风险防范
2023-11-30 13:58:59
你好,这个无偿的话,个人不用交纳个税的
2022-09-22 10:21:55
这样的话,没什么风险。不过反过来,公司经常借钱给股东,就有风险了。期末的话,不归还,视为分配股利,征收20%的个税
2022-03-14 15:39:31
股东退股时,会涉及到资本减少。具体会计处理是:借“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股本”科目。税务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股东退股可能涉及到转让股权的问题,如果有资本利得,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保符合相关税法规定。
2024-11-12 17:08:15
你好
你这个只要是正常的生产经营的,就没有税务风险的
2022-12-31 1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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