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伙企业收到B公司分红,账上有投资收益,是不是有两种情况:1、B公司是有限公司,A公司是不是要缴纳20%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2、B公司也是合伙企业,A公司缴纳5%~35%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果A公司收到B公司(合伙企业)的分红,但是缴纳了20%的股息红利所得,是不是不需要再缴纳生产经营所得个税。

快乐传递
于2018-07-11 12:42 发布 2326次浏览
- 送心意
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2018-07-11 13:23
1、第一个问题A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A、B都是合伙企业的情况下,A收到B分配的利润,A的个人合伙人不需要交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为股息、红利针对的是公司制企业。
3、公司就是公司、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企业,不要说B公司也是合伙企业,这种表述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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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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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