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一笔应收款没有收回,现在想用于抵房。意思是A是甲方欠B建筑公司工程款200万,C材料公司是给B建筑公司的供货公司。现在A用一张支票备书给B公司,B公司转备给房产开发公司去购买房屋(这张支票我们是拿不到了的,只是盖个章,做个备书,钱也不从公司过,只是走个形式)。然后办理购房手续的C公司,相当于A给B支票,B去购房把房子直接给C抵账。像这种情况B公司有需要缴税的地方吗?

娇气的大地
于2026-02-10 14:45 发布 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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