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分公司独立核算,个税独立申报,残保金独立申报(12月分公司30人),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现在总分公司没有内部交易,合并申报也属于小微企业。我想问的是1、提交税局的报表是汇总报表吗?单纯的把两套账数据相加填报?2、如果相加填报,会导致申报的工资金额和总公司个税系统申报的数据不一样,会不会有影响?再一个,员工人数如果合计了就超过30人了,我希望这个残保金可以不用交。3、如果不合计起来填报,是否分公司每个季度都上交利润,保证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0,这样资产总额就总分公司相加,分公司的利润,就单纯体现净利润在总公司的投资收益科目里,然后工资和员工人数都按各自申报各自的,就不会重复也不用交残保金了。希望老师能具体指导我一下,企业所得税报表具体要填写什么数据比较好?

彩
于2026-01-19 17:42 发布 3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1-19 17:44
所得税报表是汇总报表,无内部交易可直接将总分公司数据相加,总公司报主表 + 分配表,分公司报分配表分摊税额。
工资金额需确保总分公司个税申报总额 = 所得税申报的合计职工薪酬,否则会触发税务比对预警。员工人数残保金按分公司独立申报口径(30 人)享受免征,所得税汇总时人数合计不影响残保金。
无需刻意让分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0,按独立核算口径记账,所得税申报直接汇总数据即可,工资和人数按各自申报口径填报,互不影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彩 追问
2026-01-19 17:53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9 17:55
彩 追问
2026-01-19 18:02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9 18:03
彩 追问
2026-01-19 18:10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9 18:13
彩 追问
2026-01-19 19:10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9 19:33
彩 追问
2026-01-19 20:34
朴老师 解答
2026-01-19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