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咨询一个问题: 6月份我给客户开具了1张服务费发票,但是当时业务还没有完成,增值税申报的时候,申报了这张发票的不含税金额,但是收入申报,导致增值税数据和收入数据不一致。账一直没有做,现在我想把账做起来,①请问6月份这个发票的分录怎么做。②现在这笔款在12月份的时候收到了,怎么做分录。③请问增值税和收入数据不一致,有税务风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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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01-19 08:19 发布 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6-01-19 08:21
① 6 月开票(业务未完成)分录
借:应收账款(价税合计)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发票税额)
贷:预收账款 / 合同负债(不含税金额)
② 12 月收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待业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 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按开票计税、会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差异合规,需留存合同、服务进度证明备查,无合理佐证易触发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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