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6-01-12 07:36
- 高新≠自动符合加计扣除:高新认定的研发范围更宽(如部分应用研究),加计扣除仅针对“为获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研发活动”,需按税务口径单独归集 。
- 软件产品销售相关研发:自研软件产品的创新性/实质性改进研发费用,符合条件可加计扣除;常规性升级、售后维护、重复简单复制等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
- 受托开发软件相关研发:你作为受托方,受托开发的费用一般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按80%计入自身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若受托开发同时形成你自有知识产权,对应的自研部分可按规定归集加计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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