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分离,生产是一家公司,销售是一家公司,生产这边负责采购,生产,对接供应商,销售公司负责对外销售。现在有一个问题,有一批车子拿来抵供应商的债,是生产公司这边欠的供应商的钱,生产公司把欠供应商的货款打给销售公司(附代付款证明),销售公司收到车款,然后把车子卖给供应商,实质是抵债了。但是,供应商自己不想要这个车子,供应商提供一个代付款证明给销售公司,证明把这个车款转让给第三方,让我们销售公司直接开发票给第三方,跟第三方签买卖汽车的合同,这个发票涉不涉及虚开发票?

Jedi
于2026-01-10 12:21 发布 8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6-01-10 12:2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看有没有销售合同,然后开个票和合同能不能对应上,这是主要的。
2024-02-22 15:47:19
你好,这个不属于虚开发票,这是真实业务发生,只不过收款不是通过公户,是通过私户。
2023-12-11 16:40:07
这个您先自查一下,然后查询的结果是怎样的,按照这个写说明就行。
2023-10-31 10:20:56
你好,这个不算。去开,但是这个个人佣金其实应该1万块钱的发票。
2023-06-15 16:52:11
这个不会认定是虚开的
2023-03-28 14: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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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6-01-1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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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