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12-29 17:05

前提:销售公司和第三方签正式购车合同+ 供应商给销售公司出具真实的债权转让 / 代付款证明,车辆实际交付给第三方,发票品名 / 数量和实际一致。业务真实、合同 + 发票 + 货物流(车给第三方)一致,就完全没问题,这是抵债后债权转让的正常开票,税务认可。

Jedi 追问

2025-12-29 17:07

销售公司和第三方有签购车合同,供应商也有给销售公司出具真实的代付款证明,车辆应该是实际交付第三方的,因为车子都要到车管所上牌,上牌人跟发票购买方要一致的

Jedi 追问

2025-12-29 17:08

我就是害怕,税务局会不会因为我们抵债给供应商,但是发票开给第三方而说我们虚开发票

朴老师 解答

2025-12-29 17:09

这个一般没事,只要开发票了就行

Jedi 追问

2025-12-29 17:10

好的,非常谢谢

朴老师 解答

2025-12-29 17:13

满意请给5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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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首先看有没有销售合同,然后开个票和合同能不能对应上,这是主要的。
2024-02-22 15:47:19
你好,这个不属于虚开发票,这是真实业务发生,只不过收款不是通过公户,是通过私户。
2023-12-11 16:40:07
这个您先自查一下,然后查询的结果是怎样的,按照这个写说明就行。
2023-10-31 10:20:56
你好,这个不算。去开,但是这个个人佣金其实应该1万块钱的发票。
2023-06-15 16:52:11
这个不会认定是虚开的
2023-03-28 14: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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