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密原则在哪讲的
会计学堂高老师18539633116
于2025-12-28 15:02 发布 7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5-12-28 1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二十九条: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第三十条对单位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也作出相应保密与限制规定 。
相关问题讨论
客户信息保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第一、二项中,规定了“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个人储蓄存款保密制度: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单位存款保密制度:
第30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立法对银行保密制度的要求: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52条规定,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银行结算办法》第11条规定,“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不予受理,不代理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客户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2019-04-28 08:17:40
同学你好,可以让公司法人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面重置,也可以去税务局重置
2022-02-17 16:57:11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 在未经客户、工作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
2024-02-09 21:26:54
你好,穆凡老师的课程已经下架了
2019-10-15 15:34:01
电脑进官网下载,具体流程看公告,具体情况建议您在密训班学习群中,咨询一下助教老师小兮。
2018-07-31 07: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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