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开发商品房,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采用土地价款销项税抵减计算增值税。 那么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中,回迁房确认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成本时,是直接用销售房屋取得的全部价款除以1+9%计算得出成本,还是要考虑销项税额抵减来确认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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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12-23 18:17 发布 14次浏览
- 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5-12-23 18:2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实际有支付了是可以的。
2024-01-11 17:22:16
这个是需要分开核算处理,一个是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一个是开发成本的金额。
2020-11-12 11:01:57
你好,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符合上述的拆迁补偿费可以计入扣除项目,抵减土地增值税
2022-01-04 10:54:00
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是扣除范围,包含的
2019-08-21 21:55:46
拆迁补偿款征不征土地增值税
2022-03-01 2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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