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这条规定:企业销售2007年7月1日之前的固定资产,开具普票可以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专票可按照3%征收率,这里的2007年7月1日之间的固定资产,是指在此之前购进的,还是指不论是以何种方式取的固定资产,为何是按这个时间?

宁儿
于2025-11-02 12:17 发布 23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1-02 12:18
这里的2007年7月1日是指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的时间。
对于中部六省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来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7年7月1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符合免税规定的仍免征增值税,销售的应税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一时间规定是为了配合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明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情况,从而确定不同时期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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