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孝彬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5-10-04 12:2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4 12:23

您好,个人多次取得同一公司股权后转让计算个税时,股权原值要用加权平均法(选项C),就是把你所有买股权花的钱加起来除以总共买的股数,算出一个平均每股成本,比如你三次买股权共花了14000元买了6000股,那平均每股成本就是14000÷6000≈2.33元,转让时用这个平均价算原值;移动加权平均法(选项A)是每次新买股权后都重新算一次平均成本,比如第一次买完算一次平均,第二次买完再重新算,每次动态更新,但税法规定只能用加权平均法(选项C),所以选A的情况在个税计算中一般不存在,A更多用在会计存货或股票账户管理中,不是税务上的标准方法。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10-04 12:33

老师,股票减持,计算买入成本的方法,是不是就是移动加权平均法?方法针对增值税,根据财税36号文附件?

董孝彬老师 解答

2025-10-04 12:35

 您好,股票减持计算买入成本用于增值税时,一般不是移动加权平均法,而是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买入价可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但一旦选定计算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总买入成本÷总股数得出平均成本),但若企业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即每次买入后重新计算平均成本),只要保持一致也可,因此方法不是固定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而是企业可自行选择加权或移动加权平均法,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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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只有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22-03-18 22:37:24
不只是利息股息红利的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也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投资收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和投资品种的收益。
2023-03-23 16:44:11
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3-06-27 15:42:33
你好,同学。 如果你是计算税法上的税负,那么第一个。 如果你是计算会计上的税负,第二个。
2020-02-19 20:09:09
                         近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对A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B。2013年合伙企业B投资于C公司并分回税后收益100万元。当年末,合伙企业B将1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A公司认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50万元利润是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而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稽查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 A公司分回的50万元,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05-29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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