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有两家公司,B公司为A公司的股东,如A公司转一笔往来款至B公司,大约1000万左右,此笔款B公司再以投资形式实缴注册资本至A公司,这个逻辑在财务上是不是成立,工商税务是不是有风险,我们如何来化解这个风险有没有好的办法,谢谢老师!
Candy
于2025-09-16 12:11 发布 6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5-09-16 12:12
可以这么做。但是,这个往来款属于借款的话,需要约定利息
没有利息,需要约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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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申报印花税就行
2024-02-20 16:31:49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转到实收资本
2022-11-16 09:19:38

你好
做借款的可以
2020-05-13 20:53:56

你好,你是指其他应付款转为投资款?
2019-01-09 13:48:00

你好,如果是借款,是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的
2019-05-20 1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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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解答
2025-09-16 12:12
Candy 追问
2025-09-1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