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下,合伙企业,因为工商主要经营场所的要求,需要每年租赁房屋。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与公司A签订,但是开具发票是B公司,B公司是帮我们办理这项业务的会计服务公司,银行流水是公司支付给会计服务公司。目前发票抬头公司B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A不一致,实际操作中可以这样吗?有查阅历史情况,之前一直是这么处理。

西瓜很甜
于2025-06-10 22:49 发布 19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5-06-10 22:50
您好,这个的话,是不行的,因为合同和开票不一致,这个查起来就完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这个要看情况的,比如他个人的花费账单,这个就可以的
2022-07-24 07:31:48
您好,这个发票是啥内容
2022-01-12 20:06:11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退回去重新。
2023-03-16 11:55:08
通常情况下,差旅费发票应该开公司抬头,而不是个人抬头。因为这是一种商业支出,而且由企业出资,所以发票抬头应该是企业名称。开公司抬头的发票可以很好地为报销可减税收入提供税务证明,保护了付款方(企业)和接收方(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
拓展:虽然一般差旅费发票应该开公司抬头,但也有个别情况下可以开个人抬头,如企业让职员把公司有关的支出付给个人的情况,可以开发票时开个人抬头。
2023-02-27 11:49:49
您好,不是公司名称的发票一般不可入账
2022-01-08 10:46: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06-10 22:53
小锁老师 解答
2025-06-10 22:53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06-10 22:54
小锁老师 解答
2025-06-10 22:58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06-10 23:03
小锁老师 解答
2025-06-10 23:04
西瓜很甜 追问
2025-06-10 23:10
小锁老师 解答
2025-06-10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