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及正在做会计的学员们咨询一个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新发布了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大家都是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的。我想了两种方案,1、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然后把固定资产扣除净残值后的金额全部转入管理费用。 2.是直接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一个二级明细固定资产 ,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哪种比较靠谱一些

张书琴
于2018-06-22 09:06 发布 7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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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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