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05-29 07:22

C 选项错误的核心原因是其表述没有考虑到法律中的例外情形。虽然原物所有人原则上拥有孳息所有权,但在租赁、买卖等法律关系中,孳息归属可能通过约定或法律规定发生转移,不能一概而论地说 “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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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C选项是对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时,集权部分包含人员管理权
2019-08-24 01:14:16
同学你好,C说的全面啊,人家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函证可能无效,才不实施函证。A选项是说的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就应当用函证,如果函证可能无效,就不应该实施函证。
2022-03-28 01:51:48
确实是有点问题的,同学
2019-06-23 13:22:58
你好! 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了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此项犯罪行为,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这里所说的“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对于出票人承担的责任,票据法第4条作了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2020-04-05 07:10:17
因为c是信用卡,你刷卡后,相当于你增加了一个债务。你用这个债务去消费
2020-01-21 11: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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