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是我司和大房东签合同,以厂房注册了经营地址,并且把厂房转租给另外一个加工厂,平价转租,我们收到的物业费发票和房租发票,然后就开给加工厂,并且我们也有自己的贸易业务,这个合理吧,不构成虚开发票吧
Minny
于2025-05-16 11:47 发布 5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5-16 11:48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没什么问题。先开发票的,要先交税。
2016-11-11 10:16:28

你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
增值税发票开具,大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开具:
一、“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三、“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四、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2020-03-02 16:36:21

你好,确实有租房的,不属于虚开发票
2019-12-01 07:02:05

现在还是在地税开具营业税发票
营改增后开具国税发票
2016-04-28 22:00:20

仅不动产房屋租赁费缴纳印花税
2019-12-22 11: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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