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请问这里所说的购进的农产品指的都是通过哪些途径取得的?比如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这些属于免税农产品,肯定是按12%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那么若果从小规模企业取得3%的增值税专业发票,进项税额时是按票面的税额抵扣,还是也要按12%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心若止水
于2018-06-16 08:28 发布 2930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6-16 09:42
购进农副产品,可以直接到农民购买,也可以找一般纳税人公司购买。或者是小规模公司购买。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需要将专用发票退回重新开具普通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销售出去是免税的,不能抵扣的
2019-12-03 12:36:11

不是,小规模不能抵扣9% 可以抵扣是一般纳税人
2020-08-25 18:41:24

一般就是开具农产品采购或者销售发票
2016-04-29 10:20:34

同学,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4-01-13 17:49:08

所有当期购进的专项发票
2017-09-14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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