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下对于2024年7月1日以前成立的公司(存量公司),已成立但未实缴的,需在3年过渡期(2027年6月30日前)内将剩余认缴期限调整至不超过5年,并公示调整后的章程。这个是怎么理解。比如23年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如果到2027年6月30日前只实缴了300万元,差的200万元认缴期限调整至不超过5年,是指2027年6月30日往后推5年内即2032年6月30日之前需实缴完吗?

ZLJ
于2025-04-14 15:09 发布 39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4-14 15:11
是的。2023 年成立的公司属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若到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资本 500 万元只实缴了 300 万元,剩余 200 万元认缴期限需调整至不超过 5 年,即 2032 年 6 月 30 日之前需实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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