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局查到我们2014年有两张招待费的发票当时认证了,要求我们转出并补缴税。请问这个分录怎么做?。 2、2015年开了发票却没有申报销项税也查到了要补缴税。请问这个分录又怎么做?。 3、2016年的所得税也查到少缴了要补交税,请问这个分录又怎么做?谢谢

断线的风筝
于2018-06-12 14:59 发布 895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6-12 15:57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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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解答
2018-06-12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