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建造的木屋,已经建造好了,但是属于违建又拆除,但是费用已经发生也开具了发票,入账后次年汇算清缴是否需要调减,不允许扣除

聪慧的电脑
于2025-03-26 10:19 发布 12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3-26 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支出不得扣除。违建建筑被依法拆除,其产生的费用属于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性质,因此在次年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减,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如果是销售方,是个人。
开收据有给你们备注个人名字,身份证号支出金额支出项目可以抵扣,不需要调整。
2021-05-26 11:31:22
你好!
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020-04-01 16:12:37
发票是不能跨年入账的,除非有合理的理由,例如上年出差本年回来报销。
2019-12-24 19:38:24
纳税调整明细表扣除项目其他里面调增。
2020-05-18 16:30:28
您好
可以做暂估入账 然后汇算清缴的时候纳税调增
2023-02-14 2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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