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3-25 09:15
你好,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与税务处理及政策梳理
一、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为两类:补偿已发生费用和补偿未来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补偿已发生费用
总额法: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或“营业外收入”(与日常活动无关)。
例如:收到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例如,冲减“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2. 补偿未来费用
收到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例如: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
实际发生费用时:
总额法:按比例转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冲减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营业成本”“研发支出”等)。
二、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的核心在于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考财税) 151号、财税) 87号):
1. 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资金拨付文件明确专项用途;
政府部门有专门管理办法或要求;
企业单独核算该资金及支出。
税务处理:收到时不纳税,但相关支出形成的费用/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2. 应税收入的情形:
若不符合不征税条件,需在收到时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收到1000万元补助未满足专项用途条件,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250万元)。
3. 收入确认时点(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
会计上分期确认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选择在“实际发生支出时”或“收到补助当年”确认收入。
三、相关政策依据
1.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递延收益的分摊原则。
2. 税务政策:
财税) 151号:明确财政性资金一般需计入收入总额;
财税) 87号: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规范收入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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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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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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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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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