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开了一张销项发票税额是2656.57,同时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冲上个月的税额是-5059.88;那销项税额就是-2403.31.五月有一张进项票税额是5517.24.那么我该怎么做分录?结转增值税我该怎么做分录?
翠
于2018-06-11 20:48 发布 84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6-11 20:53
老师我五月开了一张销项发票税额是2656.57,同时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冲上个月的税额是-5059.88;那销项税额就是-2403.31.五月有一张进项票税额是5517.24.那么我该怎么做分录?结转增值税我该怎么做分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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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张销项发票税额是2656.57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冲上个月的税额是-5059.88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等科目有一张进项票税额是5517.24借;库存商品等科目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需要做结转未交增值税分录的
2018-06-11 20:53:14

您好!对于开红字的,是开了多少红字就转出多少。
2018-06-07 09:14:17

是的,你提到的正确,如果结转增值税,分录应该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而且应该是红色红字
2023-03-27 11:45:37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2019-02-22 10:17:00

你好,红字发票,销项税额,是需要结转的
2020-06-12 1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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