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们国外客户提供材料给我们,我们收到货的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成交方式是FOB,这笔货款是免费提供的,后期用这个材料加工成成品发给国外客户,对于这笔材料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菇凉
于2025-01-04 16:05 发布 12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01-04 16:07
账务处理
报关进口时:如果以名义价格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进口价,根据合约规定等有关单证,借记 “材料物资 - 国外客户名称 - 来料名称”,贷记 “应付外汇帐款 - 客户名称”。如果不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成本,仅需登记备查簿,记录来料的数量、规格等信息。
将材料拨交加工厂时:若采用作价加工报关的(以进口原价拨交加工厂),借记 “银行存款” 或 “应收账款”,贷记 “其他销售收入 - 作价加工销售 - 国外来料”,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借记 “其他销售成本 - 作价加工销售 - 国外来料”,贷记 “材料物资 - 国外客户名称 - 来料名称”。若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拨交的,借记 “加工商品 - 加工厂”,贷记 “材料物资 - 国外客户名称 - 来料名称”。
加工厂交来成品时:若采用作价加工,借记 “库存商品 - 国外客户名称 - 成品名称”,贷记 “应付账款 - 加工厂(加工费)”“其他销售成本 - 作价加工销售 - 国外来料(来料成本)”。若采用委托加工,借记 “库存商品 - 国外客户名称 - 成品名称”,贷记 “应收账款 - 国内加工厂(来料成本)”“应付账款 - 国内加工厂(按合同规定应收的加工费)”。
税务处理
申请免税证明:凭海关核签的 “来料加工” 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并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加工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进项税额处理: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其耗用的国内购进的料件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海关管理
保税料件管理:将该批材料作为保税料件管理,与非保税料件分开存储,设立专门的保税料件仓库帐簿,对其数量、进出库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手册管理: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填写《来料加工登记手册》,记录进口料件、加工生产、成品出口等情况,在加工业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手册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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