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库存股的会计分录

2018-08-16 16: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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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股有面值法和成本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它属于权益类科目,特点跟未发行的股票相似,没有投票权和分配股利的权利。回购库存股的会计分录你会做吗?如果不是很了解,那就跟小编一起来阅读下文学习一下吧。

回购库存股的会计分录

回购股票的会计分录

「问」A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100000000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000000元,盈余公积40000000元。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20000000股并注销。假定A公司按每股2元回购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1)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借:库存股 4000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000库存股成本=20000000×2=40000000(元)

(2)注销本公司股份时:借:股本 20000000资本公积 20000000贷:库存股 40000000应冲减的资本公积=20000000×2-20000000×1=20000000(元)

关于回购库存股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

对于库存股的会计处理,其基本原则是:涉及库存股的业务,只能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动,而不能为公司创造收益或带来损失。针对于库存股回购与再发行的具体情况,西方国家处理库存股的会计方法有面值法(Par-Value Method)和成本法(Cost Method)两种。

回购库存股的会计分录

1.面值法

面值法,即库存股按面值记账的方法?面值法将库存股的购入和再售出分别视为独立的交易事项,两者之间没有关联,故又称为双重交易观点。

面值法下的会计处理要点是:当购入库存股时,按股票最初发行时的面值借记“库存股”;当收购库存股的成本,即取得库存股所付出的代价超过面值时,超过部分先按库存股原来发行时的溢价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然后将收购成本超过原来发行成本部分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果取得库存股所付代价等于原来发行成本时,应按原来发行时的溢价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若低于原来发行成本时,原来发行价与取得库存股的成本之间的差额,应贷记同类股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当重新出售库存股时,视同新发行股票处理。

2.成本法

成本法,即库存股按成本计价,即按重新取得的成本入账,而不考虑其原先的发行价格或面值。成本法是将库存股的购入和出售视为单一的交易,购入交易只是第一步,必须待将来再发行后交易才算完成。再发行价格如果超过购入成本,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再发行价如果低于购入成本,应将损失先借记该类股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部分再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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