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05-19 15:17

期间费用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如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由于期间费用没有一个明确的归属,税法明确可在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必须是合理分摊的费用。所谓合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应分摊期间费用(第4列)填报说明明确,第4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其中提出的任一种方法都可以,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上述减免所得优惠,要求对项目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能可靠计量,且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再根据减免的具体内容计算减免所得额。这意味着,减免所得额是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计算公式: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项目收入-项目成本-项目分摊的期间费用。 
举例说明 
某农业经营企业2014年农业收入3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农业营业成本1000万元、其他营业成本700万元,期间费用1000万元,其中包含100万元业务招待费。农业收入所得免征所得税,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期间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为20万元(发生额60%为60万元,收入5‰为20万元,取孰低数),其余的80万元业务招待费需要调整。期间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分摊,农业收入分摊比例为75%,其他项目分摊比例为25%,农业所得应分摊期间费用1000×75%=750(万元),可享受优惠的净所得=3000-1000-750=1250(万元)。那么,该企业因业务招待费事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所得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250万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300+80-1250)×25%=32.5(万元)。 
企业认为还可以采取另一种分摊方法,即以纳税调整后的期间费用进行分摊。上例,其他条件不变,分摊的期间费用基数为1000-80=920(万元),农业所得应分摊期间费用=920×75%=69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3000-1000-690=1310(万元)。该企业因业务招待费事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所得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310万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300+80-1310)×25%=17.5(万元)。

2333333 追问

2018-05-19 17:26

就是免税的增值税当时计入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田老师 解答

2018-05-21 20:03

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期间费用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如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由于期间费用没有一个明确的归属,税法明确可在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必须是合理分摊的费用。所谓合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应分摊期间费用(第4列)填报说明明确,第4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其中提出的任一种方法都可以,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上述减免所得优惠,要求对项目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能可靠计量,且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再根据减免的具体内容计算减免所得额。这意味着,减免所得额是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计算公式: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项目收入-项目成本-项目分摊的期间费用。 举例说明 某农业经营企业2014年农业收入30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农业营业成本1000万元、其他营业成本700万元,期间费用1000万元,其中包含100万元业务招待费。农业收入所得免征所得税,不考虑其他调整事项。期间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为20万元(发生额60%为60万元,收入5‰为20万元,取孰低数),其余的80万元业务招待费需要调整。期间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分摊,农业收入分摊比例为75%,其他项目分摊比例为25%,农业所得应分摊期间费用1000×75%=750(万元),可享受优惠的净所得=3000-1000-750=1250(万元)。那么,该企业因业务招待费事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所得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250万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300+80-1250)×25%=32.5(万元)。 企业认为还可以采取另一种分摊方法,即以纳税调整后的期间费用进行分摊。上例,其他条件不变,分摊的期间费用基数为1000-80=920(万元),农业所得应分摊期间费用=920×75%=69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的净所得=3000-1000-690=1310(万元)。该企业因业务招待费事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所得税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310万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300+80-1310)×25%=17.5(万元)。
2018-05-19 15:17:42
你好,同学。 期间费用可以考虑根据收入比例进行分摊处理。
2020-03-25 16:22:23
你好,只要票据合理,是全额抵扣的。不需要调增的。前提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
2020-03-25 11:01:16
你好,减免的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2018-09-17 13:41:09
你好,是需要的啊学员的
2020-03-30 13:31: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