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4-05-10 17:34

是的,不受1年的限制,只要未逾期都不用

拾柒 追问

2024-05-10 17:38

不是书中说超过一年不管有没有逾期都计入价外费用吗

家权老师 解答

2024-05-10 17:40

他给出的就是未逾期,你可以理解为未超过1年,不需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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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不受1年的限制,只要未逾期都不用
2024-05-10 17:34:39
您好,局部清查那条 第一节财产清查 1.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按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 3.全面清查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了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 (2)单位撤销、分立、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 (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 (4)开展清产核资; (5)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 4.局部清查: (1)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材料、在产品和产品、债权债务。 (2)需进行局部清查的情况 a.对于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点清,做到日清月结; b.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应由出纳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 c.对于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除年度清查外,应有计划地每月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d.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二次,有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5.按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这种清查的对象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清查的目的在于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2)不定期清查:其清查对象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更换出纳员时对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所进行的清查等等。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2019-03-28 11:38:43
就是说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2019-05-05 21:23:31
你好,不是的哦。甲持有另一家公司40%,另一家公司持有B公司35%,甲占有另一个公司40%,不是控制,占有40%的35%,再加上自身的30%也还没有超过50%,不形成控制哦。
2020-11-23 16:25:15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5-29 2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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