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4-03-22 14:3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周周爱会计 追问

2024-03-22 14:37

意思是不缴纳增值税哇

郭老师 解答

2024-03-22 14:37

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周周爱会计 追问

2024-03-22 14:42

企业所得税是否缴纳呢

郭老师 解答

2024-03-22 14:43

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取得的养老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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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2024-03-22 14:33:20
你好!是的。是有的了
2024-02-22 10:46:55
您好,这个您可以看看的
2024-01-04 14:04:01
你好;当地税务局官网-  税收政策模块都可以看的
2023-03-15 11:27:37
你好  有和生物有机肥这个 一样文字的文件选择上就可以 
2022-12-20 1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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