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一下老师,汇缴中基础信息201从事股权投资业 问
在汇缴中基础信息表20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勾选问题上,不论是否为专门的投资公司,只要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业务,即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就应该在基础信息表中勾选“是”。 对于您的公司,虽然并非专门的投资公司,但由于去年有对外投资另外一个公司部分股权的情况,因此在基础信息表201中需要勾选“是”。 如果勾选了“是”,通常需要填报的表格包括《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这张表格用于详细列示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相关的纳税调整情况。 此外,如果符合其他相关的税收优惠条件,如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等,还可能涉及填报其他相关的明细表。具体需要填报哪些表格,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税务政策来确定。 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正去年5月申报表怎么更正,已汇 问
您好,这个的话需要去现场重新作废申报的 答
老师好,甲公司其中一个股东是法人乙公司占70%股份 问
是不是早期注销的系统没有关联? 答
您好,23年度的--管理费用--办公费写成福利费了,可 问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答
贷款是本人贷款,但收款是以教育资金的形式打入第 问
你好!这个一般建议当做是有这个业务来做。 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师,第8题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什么不是从下个月7月1日开始算而是从6月到12月?书上不是说出租出借房产,自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 这个属于改变用途,从改变之月开始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L公司2023年3月通过拍卖取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4月交付土地。5月L公司在该宗土地上自行建造一栋厂房,10月该厂房建成竣工验收,11月投入使用。关于L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多选A、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5月B、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1月C、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4月D、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2月
答: 您好,AD 对于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土地的时间,则受让方应从该约定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土地的时间,则受让方应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开始缴纳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