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发票-电子发票,当月开具当月作废的这种,需要做 问
你好,这个不需要做账的 答
老师,卖办公楼的中介费算固定资产清理里面吗 问
您好, 不算,这个是服务方面的 答
A公司老板的朋友B公司干的调水工程还有尾款没收 问
A公司如果愿意帮助B公司收款,并与甲方签订主体变更补充协议,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可以操作的,但确实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关于风险: 法律风险:主体变更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变更手续合法合规。否则,A公司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违约责任。 财务风险:如果B公司存在财务问题或债务纠纷,A公司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 声誉风险:如果B公司的项目存在问题或纠纷,A公司的声誉可能会受到牵连。 接下来,需要注意的事项: 确保协议合法合规:A公司应与B公司和甲方充分沟通,并确保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 审查B公司的财务状况:A公司应对B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确保B公司无重大债务纠纷或财务问题。 明确责任和义务:在协议中应明确A公司、B公司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细节。 确保发票和税务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由于B公司已经开具了发票给甲方,A公司需要与B公司和甲方协商,确保发票和税务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监控项目进展和资金流动:A公司应密切关注项目的进展和资金流动情况,确保款项能够按时收回。 最后,建议A公司在决定帮助B公司收款之前,与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咨询,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答
老师,不明支出没有发票,账上做了营业外支出,汇算清 问
你好,因为没有发票,所以需要纳税调整了 答
来时 请问一下对公户出现异常,但是我们有一笔货款 问
收转账支票就行,你们可以背书转让给别人 答
房地产的预售证怎么办,需要哪些条件
答: 房屋预售许可证,应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住建局办理。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办理的程序: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销售房地产需要什么条件呀?
答: 您好,您是销售自有房产是吗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你好 房地产企业办理银行按揭 要具备那些条件
答: 至少3证齐全,如果仅仅是和银行合作办理按揭贷款业务,需要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协议及贷款总额度,开通保证金户存入一定量得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