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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3-02-27 12:10

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具体而言,应当以期房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拟定的交易日期为基准,确定购房者在该日期及以后60日内通过金融机构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的时间。此外,如果受到惩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未缴纳的契税补缴,并另外加缴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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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具体而言,应当以期房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拟定的交易日期为基准,确定购房者在该日期及以后60日内通过金融机构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的时间。此外,如果受到惩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未缴纳的契税补缴,并另外加缴相应的滞纳金。
2023-02-27 12:10:48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017-06-03 15:52:09
你好,同学。 你指的是什么税的纳税 义务 发生时间,增值税,所得税?
2020-09-25 10:23:47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5-11-26 18:42:46
同学您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法: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特别注意: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021-08-24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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