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文坚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厦大硕士毕业

2017-06-28 14:31

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销售商业用房应怎么预留成本?暂时出租仍想出售的商业用房应怎么预留成本?.

刘文坚老师 解答

2017-06-28 14:45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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