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权激励的个税如何计算
聂向普
于2022-10-15 17:38 发布 120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0-15 17:43
你好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二条规定:(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
(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2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老师,d选项是什么法律后果?这种免除违约责任的条款 问
您好,没有后果,能生效,比如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了 答
老师,胜诉的诉讼费为什么是丙承担,追债的费用不是 问
您好,因为丙公司,他也属于债务人,他欠钱 答
老师 对方开错名称,之前我们已抵扣的发票,和对方 问
需要找对方要开错发票与红冲发票 答
你好,老师。 公司项目上请别人过来办事,产生的住宿 问
同学你好 这个是招待费 答
员工自己承担的水电费 在工资扣除,那这一扣除项,是 问
你好!是在应付工资后面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