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处理了一辆车,已计提完折旧,账目应该怎么 问
你好,按照收入缴纳增值税的呢。 答
现有公司用了别人的商号,然后用现有公司入股注册 问
用现有公司入股注册另外一个新公司, 没有什么影响 答
提供加工劳务的企业,所发生的工资、租金计入生产 问
同学,你好 嗯嗯,可以的 答
老师请问一下有没有教年终汇算清缴的课程或者纸 问
您好 您可以打开下面链接学习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0377.html 答
科技公司发行2百万股票,10元1股,获得汇源公司30%股 问
你好,同学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 贷股本200 资本公积1800 答
请问经济法老师;税法是国家规定的,那各个地方可以按各自要求为准吗?
答: 你好,国家为准,地方有少量立法权
老师,经济法中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哪个法律效力高?
答: 不好直接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座谈会纪要》对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作出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属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政府规章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经济法适合现在就开始学吗?然后税法 因为学过一次了 可以说学薄弱的地方 从所得税开始重修吗
答: 是的,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