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废钢,废铁(无进项票,属于再生资源回收)销量出去是开13%专票,每个月大概2千万左右” 请问老师,这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把梦想变成现实
于2020-07-21 09:25 发布 4357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7-21 09: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老师这个怎么做, 能写下分析吗 , 分不清谢谢拉 问
同学您好,直接材料成本总额会随着产量的变动而成正比例变动,所以它属于变动成本。另外,直接材料成本与产量有明确的技术或实物关系,是生产产品必须要发生的成本,所以它又属于技术性变动成本。技术性变动成本是指与产量有明确的技术或实物关系的变动成本。物成本与销量成正比例变动,属于变动成本,所以答案应该是C 答
老师,注销的时候账面有25万多,实收资本已经30万到 问
你好,这个实收资本本身不需要交税。 答
公司销售设备,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单独开票,要如 问
你好,这个你要合同上面有单独写安装服务,然后再开服务费发票 答
老师公司有个房产税原值40万的房子,现在40万是盖 问
您好,这个的话,低价,当时你们购买了吗,这个当时 答
老师,去年少计提增值税,税已经交了,今年分录怎么做 问
您好,是一般纳税人吗?如果是的话直接补提增值税就成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