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4-24 11:43

可以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知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道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专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属的公司承继。
新企业成立后,如果是成为一个新企业,那原来的两个企业要办理注销登记和税务注销手续,再办理新企业的注册登记,然后再到税务办理登记。

嗷大喵0330 追问

2020-04-24 11:52

那被吸收的公司具体走什么流程

朴老师 解答

2020-04-24 11:57

1、董事会制定合并方案,并且提前拟定合并协议。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对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合并决议、公司在报纸上公告的证明以及债务清偿、债务担保的证明。

嗷大喵0330 追问

2020-04-24 13:18

被吸收的企业还需要进行注销吗

朴老师 解答

2020-04-24 13:26

是的,这个要注销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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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知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道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专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属的公司承继。 新企业成立后,如果是成为一个新企业,那原来的两个企业要办理注销登记和税务注销手续,再办理新企业的注册登记,然后再到税务办理登记。
2020-04-24 11:43:37
你好,母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2021-09-23 14:20:31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与公司新设合并不同,公司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所需提交文件: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3、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2018-11-21 15:32:10
你好!重新签劳动合同就可以
2018-09-04 15:4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公司合并的,可以一方解散办理注销,另一方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双方都注销,然后合并设立新公司。
2015-11-23 10: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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