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做项目的,项目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的话 问
你好!这个是计入损益里面了 答
实操报税可以清空数据了重新报吗? 问
实务中报税你填报后不保存,下次再进入申报 答
在给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时,选择什么原因员工可以领 问
实际啥情况 企业辞退的吗 主要是你选择了企业问题解除合同他会不会问你们要补偿 答
老师这道题看到晕,不知道怎么算 问
第二道工序在产品完工程度:40%2B60*0.5/100=70% 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约当产量=0.7*160=112 月末完工产品直接材料=120%2B80=200 人工费用:(60%2B100)/(560%2B112%2B40*0.5/100*80)*128=29.77 答
某汽车厂发生如下业务,计算该厂应纳的消费税,增值 问
同学您好,您的题目应该没有显示全吧,老师这边有个例题可以参考一下: 题目: 某汽车厂发生如下业务,计算该厂应纳的消费税、增值税。(1)将自产的3.2升排量的越野车20辆投资到A公司,该汽车当月销售过三批,每辆不含税价分别为45.3万、45.7万、46.1万,销售量分别为35辆、46辆、62辆;该批汽车的账面成本为29.4万元。消费税税率25%。计算投资的越野车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2)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1.8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资产的原值为60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消费税税率12%.(3)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进口关税税率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 答案: 投资A公司的越野车: 消费税:根据账面成本29.4万元计算,共征收7.35万元税款,税率25%。 增值税:分三批销售,以45.3万×35辆、45.7万×46辆、46.1万×62辆为依据,计算应缴税额共6.47万元,税率为17%。 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 消费税:该汽车账面余值58万元,消费税7.04万元,税率12%。 增值税:无,因为其原值小于当月销售价格,已经被抵税。 从国外进口小轿车: 进口关税:买价400000元和30000元费用加起来总值430000元,进口关税共86000元,税率20%。 消费税:总值430000元,消费税34400元,税率8%。 拓展知识:消费税是某些消费品和服务的发票上的税负,它的出台旨在促进节约,降低物价,调整收入结构,促进物价和货币的稳定。增值税则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负,它的出台是为了调节需求和供给,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答
请问老师,公司向股东借款,有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这块可以对公转账吗?
答: 你好,可以对公转的。
公司向股东借款,借款合同能写零利息么?
答: 您好,可以的根据实际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我们公司因为私户不够钱了,要公户转私户的,算是借款,要不要签借款合同,合同上要不要注明利息?是不是每月还利息。股东和员工都能借吗?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吗,谢谢
答: 您好,一般不用签借款合同,了不用利息,股东借款要在年底还回来即可,员工借款一般最好也是到年底还回来。请参考下面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帐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小小白一枚 追问
2020-04-20 14:43
郭老师 解答
2020-04-20 14:44
小小白一枚 追问
2020-04-20 14:46
郭老师 解答
2020-04-2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