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3-13 17:52

无需代扣代缴,同学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无需代扣代缴,同学
2020-03-13 17:52:43
你好,如果是劳务报酬的话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数 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速算扣除数 7000
2019-07-19 14:29:07
这个还是需要你申报税款的
2019-05-03 18:05:12
如果是25000的个税 ,税额这么算25000*(1-20%)*20%
2018-10-09 14:22:39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是做什么。
2019-07-19 14:20:3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公司年终奖期末已计提,但要跨年发放,企业所得税填

    税收金额填如果在汇算清缴前发了年终奖,那就是把发的年终奖和上年发的工资合在一起

  • 抵扣发票的有效期

    你好!现在没有时间限制了

  • 借款利息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您好, 不可以,这个不可以抵扣的

  • 老师麻烦你说明哈 放弃优惠36个月不得改变的 主

     1、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该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免税、减税后,在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个人所得税密码忘了

    您好, 可以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找回来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