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月份的工资,二月份申报完再发放一月份的工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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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没太明白老师 问
交易性金融资产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卖出价-买入价(不得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债券利息)]÷(1+6%)×6% 答
老师您好,汇算清缴时有纳税调增项(业务招待费),请问 问
你好,财务报表上不单独体现。只在汇算清缴的申报表上填写。 答
老师,请问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 问
你好,填写到非关联交易那栏,不过你非关联交易有成本没收入吗 答
老师 银行账户里的预收的外币款项,可以随时兑换 问
对的是的可以的 做帐注意汇率 答
增值税新政策加计扣除适用于哪些行业
答: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答: 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服务业、从事服务、经营活动或租赁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林、牧、渔业等农业性生产经营者;贩卖各种特许经营权、游戏机、彩票,以及协办各种联营企业的企业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如经营财产租赁活动、资产管理活动、建筑安装、加工批发等也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一个叫做“2+10”的政策,它是指在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其它省,市,自治区,企业满足2%的软件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就可以全额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10%。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的政策是什么,适合哪些行业
答: 您好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三)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