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怎么做, 能帮忙解释下吗谢谢 问
你好,我们来逐一分析这四个选项,以确定哪一个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 A. 抚恤费:这是指企业或单位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通常用于安抚家属或伤残职工。这是职工福利费用的一部分。 B.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奖金是作为企业激励职工的一种形式,通常与职工的工作表现或企业业绩挂钩。它并不直接属于职工福利费用,而是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更具体地说是与绩效相关的薪酬。 C. 丧葬补助费:这是企业为职工死亡后办理丧事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对职工家属的一种关怀和福利。 D. 防暑降温费:这是企业为了保障职工在高温季节的工作条件,发放给职工的费用,用于购买防暑降温用品或支付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B项: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奖金。 答
老师,我们单位首次领发票要先去税务局核票种吗?还 问
同学,你好 第一次,要进行税务局核票种的 答
老师,第一小题怎么算出来其他货币资金增加30042.5 问
你好,就是这样做的了啦6.1*5000*(1-1.5%)=30042.5 答
一般纳税人代收代付水费,水利公司开给我们3%专票, 问
若是物业公司,可选择简易征收3%,否则按9%开具 答
老师好,2018年股权转让印花税减半吗? 问
你好同学,正在努力为你解答中,稍后回复你。 答
老师好,申报房产税时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如何填写呢?
答: 你好,根据你租金所属月份据实填写就是了 比如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老师,房产税从租计征,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与申报租金所属租金期止分别是填什么日期
答: 同学,你好,房产税申报是每年两次,上半年申报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是7月1日-12月3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好,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申报时提示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的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这个问题要怎么修改
答: 出现“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与已存在的从租应税信息所属期交叉,不允许保存!”提示是因为,当月新增的税源信息,与以往已经申报的税源信息出现重叠的时间段。例如已有的申报信息中,所属租赁期起止为2016-1-1至2016-12-31,在6月份新增当月税源信息时,该月份的信息已经被包含在已有信息内。 申报时出现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选择已有的从租信息,点击“修改”,变更时间填写为所需申报月份的最后一天。例如,现在需要新增6月的出租信息,那么变更时间填写2016-6-31。点击“保存”后,系统会出现2条房屋出租信息。 2.选择时间靠后的税源信息,将申报租金收入改为“0”。例如,初始出租税源信息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第一步操作后,系统将出租税源信息的租赁期划分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选择时间靠后的税源信息(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申报租金收入改为“0”,完成后点击“保存”。选择时间靠前的税源信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点击“修改”,将申报租金收入改为“0”,点击保存。 3.选择时间靠前的税源信息,点击“修改”,将变更时间调整为需要新增出租信息月份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需要新增6月,则变更时间填写2016-5-31),点击“保存”。 4.税源信息内出现3条信息,租赁期分别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选择租赁时间最前的信息,点击“修改”,在“申报租金收入”内填写上已申报月份的总租金收入(租赁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总租金收入是1至5月的已申报租金总数),点击”保存”。选择已经拆分的当前需要申报的月份的信息,点击“修改”,将实际需要申报的租金收入填入申报租金收入模块中,点击“保存”。 5.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系统会提示存在往期未申报记录,点击“查看”,之前已经被修改的时间靠前月份的税源信息显示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退出该界面,选择系统提示的未申报的税费所属期,进行零申报。完成零申报后,即可申报当前月份的房产税,“交叉”的提示消除。
青春侠 追问
2019-01-15 10:12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9-01-15 10:20
青春侠 追问
2019-01-15 10:49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9-01-1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