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11-22 17:03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管理,明确管理模式和岗位职责,统一和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清分下发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数据。各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负责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免税的管理。 
 
  二、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并在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出口信息。 
 
  (二)出口货物从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三、对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零售出口货物,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将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项目—出口免税”项下,小规模纳税人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项下。 
 
  四、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逾期未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五、第二税务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将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数据于每年4月30日前下发至各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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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管理,明确管理模式和岗位职责,统一和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清分下发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数据。各主管征税税务机关负责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免税的管理。   二、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并在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出口信息。   (二)出口货物从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三、对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零售出口货物,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将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免税项目—出口免税”项下,小规模纳税人填报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项下。   四、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逾期未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五、第二税务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将符合上述第二条规定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数据于每年4月30日前下发至各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2018-11-22 17:03:19
你好,是的哈。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0-06-28 11:53:19
你好;电子税务局去申请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462694355793305%26wfr=spider%26for=pc 
2022-02-25 13:16:04
政府补助是政府额外给你的 出口退税是应该的
2020-07-31 10:37:09
国家对通过一般贸易交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用的情形可包括: 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国际快递发货 出口退税需准备的材料、资格、形式与流程: 出口到退税基本流程图: 与供应商确认好需要出口商品的发票名称、数量 ——跟供应商开具发票的到位时间——准备出口货物的资料——报关出口——出口退税的备案申报——审核——税款退付、退税清算 备注:准备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有:报关合同、商业发票、装单箱资料、电子档报关草单、委托报关的还需要一份委托报关书。 出口退税需要以下资料,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报关单,销售合同,出口发票,形式发票以及物流提运单以及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如果产品需要商检的话,还需要提供产品的商检单。哪些企业有资格做出口退税? 有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外贸企业或者生产企业 2. 有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无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企业 退税的形式是怎样的? 退税形式分三种:1.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不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国家限制出口的某些货物在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不退还出口前实际负担的税款。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出口的货物。 出口退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PS: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2020-05-23 18: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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